智索通小編從財政部官網了解到,重大利好!國家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規定,對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內,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因滯銷、退貨原因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已辦理的出口退稅按現行規定補繳。
近年來,隨著跨境電商貿易機制逐步完善、國際物流網絡持續疏通,我國跨境電商渠道加快拓寬,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通過這一渠道實現“買全球、賣全球”。業內人士分析,部分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可能會滯銷或者退換貨,其中的多數商品被企業在海外以促銷、轉賣或銷毀等方式處理,但仍有少量需退運進境。此項政策的推出使跨境電商企業在跨境電商模式下的出口退運成為可能,尤其在一定程度上為高貨值商品的海外備貨解除了后顧之憂。近年來,為積極支持跨境電商發展,財政部出臺了多項舉措。2022年2月,財政部等八部門發布公告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增加了滑雪用具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新增商品一經上線就受到消費者青睞。同時,調整了清單備注的部分監管要求,與相關國際公約、進口管理辦法更好銜接,更加方便相關商品進口。該《公告》覆蓋了跨境電商相關的所有四種出口報關方式,但是不適合用0110方式出口的海外倉貨物,所以這將鼓勵跨境電商企業更多采用9810項下出口方式出口備貨海外倉的貨物,以實現未來可能的退運報關環節。以中美航線為例,扣除往返海運及報關環節大約占用60天,意味商品在海外倉儲4個月之后就要決定退運,否則將錯過退運規定的期限。但是4個月讓企業很難作出滯銷退運的判斷。所以目前更適用存在問題被退回的商品,而且一般是高貨值商品。一項幾十年不變的海關制度因為跨境電商做了實質性的調整,為徹底打通跨境電商“逆向物流”破除了最后的障礙,見證了跨境電商行業的高速發展的影響力,體現了政府有關部門對跨境電商的支持力度,是行業合規監管體系建設的重要一個組成部分!作為行業從業者更要珍惜,合理、合規享受制度帶來的便利。